学生填写请假审批单,辅导员签字后加盖院系公章。凭审批单向任课教师请假,未向任课教师请假者以旷课记。

注:请假在五个工作日之内的,请院系审批。请假五个工作日之上,请院系签报教务处,由教务处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