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填写请假审批单,请假一周以内者,由导师签署意见,辅导员同意,学院、系(所)主管领导批准;请假一周以上者,由导师签署意见,辅导员同意,研究生院批准。


请学生凭请假审批单向任课教师请假,未向任课教师请假者以旷课记。